关于贯彻执行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工程税率的通知
建价[2011]1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单位:
为及时贯彻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1]267号)、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造计[2011]25号)、市建设委员会《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的通知》(建质发[2011]412号),以及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造计[2011]26号)文件精神,我站根据清单与定额计价方式的不同特点,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以下具体调整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定额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计价程序见附件一。
二、清单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计价程序见附件二。
三、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跨年度的工程按工程合同的约定办理。凡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四、涉及本地区调整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安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附:1、安庆市定额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2、安庆市清单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3、《关于调整执行建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安徽省造价总站造计[2011]25号)
4、《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安徽省造价总站造计[2011]26号)
安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一:
安庆市定额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一、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
㈠定额直接费
㈡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
㈢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
㈣计取综合费=[㈠㈡㈢]×综合费率
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㈠㈡㈢]×规定费率×(1 税率)
㈥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 税率)
㈦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 税率)
㈧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
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
㈠定额直接费
㈡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
㈢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
㈣计取综合费率=(定额人工费流动施工津贴0元)×综合费率
㈤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㈠㈡㈢㈣] ×0‰
㈥计取税金=[㈠㈡㈢㈣㈤] ×税率
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定额人工费流动施工津贴0元)×规定费率×(1 税率)
㈧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 税率)
㈨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 税率)
㈩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㈧㈨
三、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
㈠定额直接费
㈡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
㈢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
㈣计取综合费率=(定额人工费流动施工津贴0元)×综合费率
㈤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㈠㈡㈢㈣] ×0‰
㈥计取税金=[㈠㈡㈢㈣㈤] ×税率
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定额人工费流动施工津贴0元)×规定费率×(1 税率)
㈧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 税率)
㈨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 税率)
㈩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㈧㈨
四、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土建、安装分册)
㈠定额基价
㈡计取综合费用=定额人工费×综合费率(包工不包料53%,包工包料140%)
㈢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
㈣计取税金=[㈠㈡㈢]×税率
㈤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19.69-2)元×(1 税率)
㈥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19.69-2)元×(1 税率)
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
五、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
ⅰ.城市道路、桥涵、防洪堤防、机械施工的独立土石方工程、给排水工程的构筑物
㈠直接工程费=a b c d e
a定额直接费
b流动施工津贴 =定额工日×0元
c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
d其他直接费=(a b c)×规定费率
e现场经费=(a b c)×规定费率
㈡间接费 =㈠×间接费率
㈢利润=[㈠㈡] ×规定费率
㈣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㈠㈡㈢] ×0‰
㈤计取税金=[㈠㈡㈢㈣]×税率
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a b c)×规定费率×(1 税率)
㈦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25.84)×(1 税率)
㈧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25.84)×(1 税率)
㈨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㈧
ⅱ.给水、排水、集中供热、燃气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
㈠直接工程费=a b c d e
a定额直接费
b流动施工津贴 =定额工日×0元
c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
d其他直接费=定额人工费×规定费率
e现场经费=定额人工费×规定费率
㈡间接费 =定额人工费×间接费率
㈢利润=定额人工费×规定费率
㈣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㈠㈡㈢] ×0‰
㈤计取税金=[㈠㈡㈢㈣]×税率
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定额人工费×规定费率×(1 税率)
㈦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25.84)×(1 税率)
㈧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25.84)×(1 税率)
㈨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㈧
六、2000年安徽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估价表
ⅰ.仿古建筑工程
㈠直接工程费=a b c d e
a定额直接费
b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
c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
d其他直接费=(a b c)×规定费率
e现场经费=(a b c)×规定费率
㈡间接费 = ㈠×间接费率
㈢利润=[㈠㈡] ×规定费率
㈣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㈠㈡㈢] ×0‰
㈤计取税金=[㈠㈡㈢㈣]×税率
㈥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 税率)
㈦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 税率)
㈧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
ⅱ.园林绿化工程
㈠直接工程费=a b c d e
a定额直接费
b流动施工津贴 =定额工日×0元
c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
d其他直接费=(定额人工费 b)×规定费率
e现场经费=(定额人工费 b)×规定费率
㈡间接费 =(定额人工费 b)×间接费率
㈢利润=(定额人工费 b)×规定费率
㈣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㈠㈡㈢] ×0‰
㈤计取税金=[㈠㈡㈢㈣]×税率
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定额人工费 b)×规定费率×(1 税率)
㈦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 税率)
㈧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 税率)
㈨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㈧
七、2002年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估价表
㈠定额基价
㈡计取综合费用=定额人工费×综合费率(120%)
㈢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 税率)
㈣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 税率)
㈤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
备注:
一、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57元/工日,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原定额中3.5元/工日的流动施工津贴均不再计取,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差价。具体为:
1、对于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及2000年《安徽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现统一调整到5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2、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5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3、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19.69元/工日,现调整为57元/工日,同时扣除2元流动施工津贴,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4、对于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25.84元/工日,现调整为5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5、对于执行2002年《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与流贴合计后分别为31.14元/工日、29.34元/工日、28.05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5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6、施工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调整应根据相应的定额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工程量,分析出机械台班用工的工日总量后,进行人工价差调整,其调整部分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二、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根据安庆市造价站建价[2009]03号文已经取消。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详见安庆市建委建质发[2006]46号文。
四、税率根据工程所在地确定:市区3.539%,县及县级市、建制镇3.475%,不在市区、县及县级市、建制镇3.346%。
附件二:
安庆市清单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单位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序号 |
费用项目 |
计算方法 |
|
一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 |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
|
|
其 中 |
1.人工费 |
|
2.机械费 |
|||
二 |
措施项目清单费 |
(一) (二) |
|
|
(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费 |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
|
|
其 中 |
3.人工费 |
|
4.机械费 |
|||
|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费 |
∑(1 2 3 4)×费率 |
|
三 |
其他项目清单费 |
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 |
|
四 |
规 费 |
规费(一) |
(1 3)×规定的相应费率 |
规费(二) |
[一二三规费(一)]×0% |
||
五 |
税金 |
(一二三四)×规定的相应费率 |
|
六 |
定额人工费调整 |
定额工日×(57-31)×(1 规定的相应税金费率) |
|
七 |
建设工程造价 |
一二三四五六 |
备注:
一、不论市区、城(镇)及其他,定额人工费单价现统一调整为5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二、执行安庆市建委建质发[2009]415号文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及措施项目清单费(包括机械台班费)中的定额人工费单价均为31元/工日。
三、执行安庆市建委建质发[2009]415号文时,管理费、利润、规费等相关费率的计取仍按原文件相应规定执行。
四、规费(一)是指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五、规费(二)是指工程定额测定费,根据安庆市造价站建价[2009]03号文已经取消。
六、税金费率根据工程所在地确定:市区为3.539%,城(镇)为3.475%,其他为3.346%。
七、本表中的“定额工日”包括机械台班工日。